李 世 安

        世界上无论经济多么发达的国家都不能没有农业。因为,归根结底,人类和一切动物都只能消化利用被绿色植物的光合作用固定在“有机物”里的“太阳能”。所以,用土地、作物、阳光制造食物的“农业生产”才是地球上唯一不可取代的永恒的能源产业!
        食物给人提供两种最基本的营养:热能和蛋白质。植物所含蛋白质不如动物蛋白质,因为,它缺乏某些“必需氨基酸”。
        广义的农业,由种植和养殖两个部分组成。后者以前者为(原料)基础“加工”产出档次更高的增值产品。所以,养殖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所占比例的大小,能反映其农业生产效率和现代化水平的高低。
        传统的养殖业以生产动物蛋白质食物(肉、奶、蛋)为主,以生产动物纤维(毛、裘、皮、丝)为次。所用的动物都是草食或杂食性:哺乳动物都是有蹄类(马、牛、羊、猪、鹿、驼),鸟类只有鹑鸡和雁鸭两目。 近年加入的新物种中增加了食肉动物:两栖类有牛蛙、林蛙,爬行类有蛇、鳖、鳄鱼,鸟类有鸵鸟,哺乳类有毛皮兽和犬……
        有预见卓识的育种家,培育出“微型猪”和小型矮马,使原来的“肉畜”和“役畜”转变成“宠物”而身价立增百倍(阿根廷出口一匹矮马的卖价是几十万美元)。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往往可以从它的产业结构来衡量。
        农业、林业、矿业都是从事原料生产,所以,是档次最低的“第一产业”。工业和制造业能把第一产业提供的原料加工成消费品或生产资料,使产值提高,所以列为“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后来居上,指的是不依靠生产“有形货物”而能创造财富的“服务业”。
        由此可见,现代化农业中由种植业分化出“花卉”、由养殖业分化出“宠物”,它们在产值上的飞跃,正是因为它们的产品已不是有形的粮食和肉,而是有生命的“精神食粮”。
        社会生活的现代化伴随着人口的城市化,它使人们的生活空间和环境条件日益脱离自然,从而令人产生出所谓“疏离感“(alienation)的反馈——“人类反被自己所缔造的产物、机械、货币、制度、人际和社会关系所束缚,而使自己的本性受到影响。”由此产生出要多接触自然的欲望。外出旅游,固然是一种精神放松和压力缓解;而在家培植草坪、花卉,观赏盆景中的“咫尺山林”;特别是饲养能与人沟通感情的犬,就更为方便而不必舍近求远了。
        针对这种精神需求而兴起的“市场”不仅反映在经济发达国家宠物食品的销售金额早已超过儿童食品,而且从荷兰的花卉出口和德国的牧羊犬出口,每年能创汇数十亿美元的国际贸易成绩,也可以证实。
        德国牧羊犬自1900年成立SV(德国牧羊犬协会)百年来成为世界最普及的犬种。SV每年分季、分地区举办展览会,每次展会又设置不同性别和不同年龄段的冠、亚、季、殿军,籍以增多获奖犬的名额,提高出口犬的身价。一只犬少者几千欧元,多者几万以至十几万欧元。尽管如此,但德国没有产业化的犬场;全德连年最多产的著名Kirschental犬舍,曾培育出1985、88年度SV冠军Eiko(SZ1607402,JSZ324546)它一年生产的子犬不过20窝。其不能多产的原因不在于“市场”,而是经济发达国家都有《防止虐待动物法》以及关于“动物福利”(Animal Welfare)的法规,禁止产业化养犬。
        纽芬兰犬原产加拿大。作者在加拿大访问过一家专养纽芬兰犬的夫妇,他们的幼犬近销北美,远销欧洲,然而种母犬只有8只。问他们为何不多养?他们说:法律规定养犬的数量以每只犬每天都能分享到主人的爱抚为限度。否则就等于为了犬主的利润而使自古以来的人类朋友终身关在犬舍里度过牢狱生活,那太不人道!
        作者认为这种价值观念是和民族性有关:西方国家多是由畜牧或狩猎民族的后代组成,犬历来是他们的助手和伴侣,具有与人同等的地位,不被视为“家畜”。例如,英文中人和犬吃的都是“Food”(食物),家畜吃的才是“Feed”(饲料);到书店去买犬书,不能到家畜部分去找,而在“Pets”(宠物类)……
        中国与之相反,由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汉人自古就是农业民族,不仅把犬看做是“六畜”(马、牛、羊、鸡、犬、豕)之一,而且地位排在倒数第二,仅在猪前。此外,在汉语造词中,与“狗”相连的都带贬义……
        如果说“理解过去,才能把握未来。”那么,我们分别把中国的“六畜”随社会发展而演变的历程略加解析,或许对产业养犬在我国的前途会有所启示。
        中国的“六畜”当初是按其重要性依次排列的。
        马:在古代是先进的战斗力。“马背上的民族”能建立横跨欧亚的大帝国,靠的就是骑兵。历史学家翦伯赞先生曾把中国古时的政权交替归结为:游牧民族对农业民族的征服,自身在被同化为农业民族之后,又被另一个游牧民族所征服……然而,自从蒸气机发明以后,马被各种动力机械所取代,除了在跑马场和体育用途上,有的能保持上万美金的身价,在北美、法国、比利时、独联体、日本都成为新的一种肉畜。
        牛:没有马的速度,但它是耕田最好的动力,被农业民族视为主要的生产力而受到保护。古时在祭祀用的“三牲”中称“太牢”,只有帝王贵族才可使用。屠宰耕牛要判刑的法律,到建国后的50年代在农村仍然有效。在现代社会中肉牛合奶牛和起来构成世界畜牧生产的主力。牛肉在世界肉类消费总量中所占比率最高(约40%)。牛奶年产4亿吨。但中国人均牛奶消费水平居世界末等,不如印度,这可能与农业人种先天的“乳糖不适症”和“重肉轻酪”的后天饮食习惯有关。
        羊:绵、山羊合计,中国占世界首位(1.3亿只)。羊肉自古被誉为“肉中上品”。“挂羊头卖狗肉”是以次充好售假的代替词,一语道出对于两种肉的评价。羊肉在现代世界肉类消费中所占比率不足8%,而一度引起纺织革命的羊毛,由于人造纤维的竞争和羊毛市场需求的疲软,已成夕阳产业。
        鸡:在时钟没有发明以前,唤醒农人早起下田,靠的就是公鸡的“生物钟”,鸡吃的都是人可以直接利用的粮食,这一点不如草食家畜和鹅。但是,自从50年代起采用“近交系间杂交”育种与家禽营养学的成果,使蛋鸡年产270卵,肉鸡生后7周活体重超过2公斤,创“饲料转化效率”的最佳成绩,使鸡肉在世界肉类消费中超过20%。
        猪:自古就为农业民族提供动物蛋白和动物脂肪:也为保持地力提供粪肥,民间有云:“养猪不挣钱,回头看看田”,可见,现代“生态农业”的先进思想在我国古已有之。猪肉在世界肉类消费中占30%以上。我国养猪3亿口,为世界之最。
        犬:可谓“人造动物”,从犬种形成到存亡兴衰,都受人的社会影响,例如:有了人压迫人的奴隶社会,才会有“敢于咬人”的大型獒犬;到了封建社会,才会有做宫廷宠物的小型犬…
        在古代中国的民间,犬是可有可无的,并不重要。“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已成为“理所当然”,所以,无怪乎最先生产在中国的“灵獒”在农业社会中没有它的“立足之地”而那些传到牧区的才得以繁衍生息下来;最早产生在长安、洛阳等古代“帝王都”的小型犬种,随改朝换代、战争和外国入侵而绝迹,但随唐朝公主陪嫁给“吐蕃”王的少数犬,却能在封闭而稳定的西藏在喇嘛贵族手中流传下来。
        中国最早的“百科全书”是秦、汉(公元前221-公元220年)期间陆续增补写成的《尔雅》,其“释畜”篇中说:“大者为犬,小者为狗”,证明当时已经有大型犬和小型犬种了。
        英文Tibet原是“吐蕃”{tupo}的音译,现代译为“西藏”。其实“吐蕃”在公元8世纪以前是居无定所的羌人游牧部落,到唐朝时才进入奴隶社会,起名“吐蕃”,8-9世纪两次与唐和亲,娶文成公主、金城公主。吐蕃晚于《尔雅》的记载1000年,它怎么有可能比中原更早地培育出“藏獒”和“藏狮”然后再传给中原?我们中国人有责任,把被西方人颠倒了的犬种历史,加以纠正。
        建国后到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城乡全面禁止养犬。从社会发展来看,在没解决8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之前,当然不能奢谈养犬。
        改革开放以后,不但粮食达到自给,而且提倡把余粮向养殖生产转化。伴随生产力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环境下,80年代初以军警用犬的进口为先导,随后民间引种也络绎不绝。北方因与世界养犬大国俄罗斯接壤,大小犬种无所不有,一时形成百花齐放的情势。但是,大陆的养犬者,多数是为家庭副业,极少是真正爱犬的消费者。这种供大于求的市场,必然不能长久。
        80年代末,台湾的高收入中产阶级为了看家护院,寻求适用犬种。由于现代犬种均被累代选种所“温合化”,或者是为追求体型和步态美观而牺牲了作业性能,最后选定了大陆的藏獒。然而,不能讳言,藏獒有其历史的生态地理环境造成的缺点:1、自然交配(非人为选配)造成体型不大;2、自由觅食造成犬与人的关系不亲密;3、长期无病原入侵,造成对传染病缺乏先天抵抗力。
         继藏獒之后登岛的,是由于东西德合并驻德苏军处理军犬出售的高加索犬。
        高加索是与藏獒同宗,属于灵獒后代的另一分支。它不仅当初西传的年代长(汉、唐、元三代)数量多,而且在前苏联体制下经过50多年的犬舍选育,成为被FCI所承认的护卫种犬。
        台湾对大型护卫犬种的需求,代表了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社会治安对犬种需求的必然趋势。高加索犬1991年以后也传到了美国和加拿大,均受到欢迎和肯定。
        作者1989年开始与苏联犬界交往,对高加索犬耳闻目睹,1990年受台湾来人的影响,决心引回这一原产中国而国内已失传的犬种。1991年赴俄罗斯建立犬场,志在蒐集符合自己所定标准的种犬,1995年将优选群运回国内,继续纯繁选育,历经十载。期间又多次引进新血统,终于形成超过80只种犬规模的产业化种犬场。
        作者的选育方针在以下几方面有别于俄罗斯1997年制订并向FCI申报的犬种标准:
        1、追求巨大体型,不设上限。
        俄国标准中体高(cm):公犬不低于68,母犬不低于64。理想体高公犬72-75,母犬66-69。理由是体型过大会降低灵活性,不利于咬狼搏斗。
        作者认为,高加索犬回到中国,面对的是人而不是狼。如果能以巨大威猛的雄姿起到威慑作用,那将符合《孙子兵法》谋攻篇里所说的“不战而屈敌之兵,善之善者也。”
        2、追求长鬣毛和卷尾。
        俄国标准:允许长毛、短毛两型,尾型则多样。
        作者认为,毛长而直立,能增大外型的观感:卷尾原本是中国犬种区别于西方犬的固有特征,应予恢复。
        3、追求毛色的整体化。
        俄国标准:把纯黑、铁包金、黑背黄腹、咖啡色列为淘汰毛色,而允许各种白花斑。
        作者认为,铁包金和黑背,是野生狼青基因(A)因突变产生asa和at,在近亲或小群体繁殖条件下才有机会显现出来的必然结果,无须加以排斥。然而,白色花斑却是一切哺乳动物被长期“家化”以后产生的共通特征,与“野性”(整体无白)相对立;白花斑给人以家化和温驯的印象,故应排除。
        在我国发展高加索犬有以下优势:
        1、被公认为犬种的祖国,在改造后可名正言顺地正恢复“中华獒”名称。
        2、政府对产业养犬没有法律限制;对外向型换汇养殖业还有所鼓励;
        3、无须训练仍保有护卫本能的大型獒犬,是现代社会治安产生的新需求。其内外销市场均在方兴未艾。